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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貴州省貴陽市高新區德福中心A2棟六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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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城市規劃?
答:城市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的經濟和社會發展、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具體安排和實施管理。
2、城市規劃分為哪幾個階段?
答:城市規劃通常分為城市總體規劃和詳細規劃兩個階段。根據需要,大中城市可以在總體規劃基礎上編制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分為控制性詳細規劃和修建性詳細規劃。
3、各層次的城市規劃作用是什么?
答:城市總體規劃是對一定時期內城市性質、發展目標、發展規模、土地利用、空間布局以及各項建設的綜合部署和實施措施,它的期限一般為20年。
分區規劃是在城市總體規劃的基礎上,對城市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設施、城市基礎設施的配置等方面所作的進一步安排,以便與詳細規劃更好地銜接。
控制性詳細規劃是指以總體規劃為依據,確定建設地區土地使用性質和使用強度控制指標,道路和工程管線控制位置以及空間環境控制的要求,是城市規劃管理的依據,并指導修建性詳細規劃的制定??刂菩栽敿氁巹澥且巹澲鞴懿块T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必要條件。
修建性詳細規劃是指以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為依據,制訂用以指導各項建筑和工程設計和施工的規劃設計。修建性詳細規劃是規劃主管部門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必要條件。
4、城市規劃管理主要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答:依法行政是城市規劃管理的基本要求,隨著我國法制化進程,已形成一套較為完善的城市規劃法律體系和相關法律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于1989年12月26日由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并正式頒布,于1990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是我國城市規劃領域第一部國家法律,既是我國各級政府和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和實施城市規劃的基本法律依據,也是人們在城市建設活動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2008年1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已正式實施。
5、城市總體規劃包括哪些內容?
⑴ 設市城市應當編制市域城鎮體系規劃,縣(自治縣、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應當編制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市域和縣域城鎮體系規劃的內容包括:分析區域發展條件和制約因素,提出區域城鎮發展戰略,確定資源開發、產業配置和保護生態環境、歷史文化遺產的綜合目標;預測區域城鎮化水平,調整現有城鎮體系的規模結構、職能分工和空間布局,確定重點發展的城鎮;原則確定區域交通、通訊、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設施的布局;提出實施規劃的措施和有關技術經濟政策的建議。
⑵ 確定城市性質和發展方向,并劃定城市規劃區范圍;
⑶ 提出規劃期內城市人口及用地發展規模,確定城市建設與發展用地的空間布局、功能分區,以及市中心、區中心位置;
⑷ 確定城市對外交通系統的布局以及車站、鐵路樞紐、港口、機場等主要交通設施的規模、位置,確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統的走向、斷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確定主要廣場、停車場的位置、容量;
⑸ 綜合協調并確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電、通訊、燃氣、供熱、消防、環衛等設施的發展目標和總體布局;
⑹ 確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標和總體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線;
⑺ 確定城市園林綠地系統的發展目標及總體布局;
⑻ 確定城市環境保護目標,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⑼ 根據城市防災要求,提出人防建設、抗震防災規劃目標和總體布局;
⑽ 確定需要保護的風景名勝、文物古跡、傳統街區,劃定保護和控制范圍,提出保護措施,歷史文化名城要編制專門的保護規劃;
⑾ 確定舊區改建、用地調整的原則、方法和步驟,提出改善舊城區生產、生活環境的要求和措施;
⑿ 綜合協調市區與近郊村莊、集鎮的各項建設,統籌安排近郊區村莊、集鎮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務設施、鄉鎮企業、基礎設施和菜地、園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劃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綠色空間;
⒀ 進行綜合技術經濟論證,提出規劃實施步驟、措施和方法的建議;
⒁ 編制近期建設規劃,確定近期建設目標、內容和實施部署。
6、控制性詳細規劃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1)詳細規定所規劃范圍內各類不同使用性質用地的界限,規定各類用地內適建、不適建或者有條件允許建設建筑類型;
(2)規定各地塊的控制指標(包括: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建筑間距、建筑后退紅線距離、機動車出入口方位等);
(3)確定各級支路的紅線位置、控制點坐標和標高;
(4)根據規劃容量,確定工程管線的走向、管徑和工程設施的用地界線;
(5)制定相應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規定。
7、修建性詳細規劃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⑴ 建設條件分析及綜合技術經濟論證;
⑵ 作出建筑、道路和綠地等的空間布局和景觀規劃設計,布置總平面圖;
⑶ 道路交通規劃設計;
⑷ 綠地系統規劃設計;
⑸ 工程管線規劃設計;
⑹ 豎向規劃設計;
8、什么叫“容積率”?
答: 容積率是指建筑物地面以上各層建筑面積的和與建筑基地面積的比值(FAR)。FAR=總建筑面積(平方米)/基地總用地面積(平方米)。
9、什么叫“建筑密度”?
答:建筑密度是指建筑物底層占地面積與建筑基地面積的比值(用百分率表示)。
建筑密度=建筑總基底面積(平方米)/基地總用地面積(平方米)×100%
10、什么叫“綠地率”?
答:綠地率是指建筑基地內的綠地面積占基地總面積的比例。
綠地率=各類綠化用地面積之和(平方米)/基地總用地面積(平方米)×100%
11、高層、多層、低層建筑是怎樣劃分的?
答:高層建筑指高度大于24米的建筑。高層居住建筑為八層以上(不含八層)。
多層建筑指高度大于10米,小于等于24米的建筑。多層居住建筑為四層至八層。
低層建筑指高度小于等于10米的建筑。低層居住建筑為一層至三層。
12、公建配套主要包含哪些方面內容?
答:公建配套即居住區公共服務設施,包含行政管理、教育、醫療、文化、體育、商業、金融郵電、社區服務、市政設施、其他等類別。
一般小地塊住宅建設項目中涉及的公建配套有居委會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和業主委員會用房等,并根據開發量承擔相應比例的基礎教育設施。
13、什么叫“紅線”、“藍線”、“綠線”?
答:紅線是規劃城市道路路幅邊界線。藍線是河道工程的保護范圍控制線。綠線是城市各類綠地范圍的控制線。
14、什么叫建筑間距?
答:建筑間距指兩幢建筑的外墻面之間的最小的垂直距離。
15、何為“一書兩證”?
答:城市規劃行政許可實行"一書兩證"制度,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法律憑證。規劃部門對建設項目選址的意見并對建設工程提出規劃要求。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用地范圍的法律憑證。新建、擴建、改建的建設工程需要使用土地或者改變原址土地性質的,由規劃部門審核設計方案,并滿足建設項目用地的要求。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有關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根據城市規劃要求和有關法規規定,對建設活動給以必要的控制和引導,使其按照城市規劃實施,維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交通和市容景觀。
16、建設單位在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后在實施過程中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答:(1)、建設工程和管線、道路、橋梁工程經具有資質的測繪單位現場放樣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規定向縣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復驗,同時提交正式放線報告,并報告開工日期,經復驗無誤后方可開工。
(2)、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必須按照規定縣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規劃驗收。規劃驗收不合格的,縣規劃管理部門不予核發《規劃竣工認可書》;房地產管理部門不予房地產權登記。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建設單位應當拆除建設基地內的臨時設施。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六十日內,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按照規定縣規劃局無償報送建設工程竣工檔案。
(3)、建設單位或者個人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應當在六個月內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申請延期或者申請延期未經批準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即行失效。
17、城市規劃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1、未經規劃許可的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合法性及其執行情況;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合法性及其執行情況 ;
4、按照規劃建成和保留地區的規劃控制情況;
5、建設工程放樣復驗;
6、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
7、建筑物、構筑物、的規劃使用性質;
8、按照《<城市規劃法>辦法》規定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內容;